一.目的 本程序受控分析过程中标本的质量管理,是与确保检验质量为临床提供准确有效结果密切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重视标本的采集、处理、贮存、安全处置等全过程。保证标本编号的唯一性,也是准确发放报告的基础。 二.适用范围 临床各类检测标本。 三.职责 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工作程序 (一) 标本的采集:见《标本采集管理程序》。 (二)标本的运送: 1.门诊 1.1.血液标本: 1.1.1.血常规标本在门诊二楼抽血后,由登记员直接送到门诊化验室,检验工作人员处进行分析。 1.1.2.其它项目,如生化,免疫等标本,在护士采集标本后,由登记员统一收集后,两小时内送到检验科。 1.2.尿液、大便、分泌物、痰常规标本。由病人自行采集后,送到门诊化验室进行检查。 1.3.细菌培养标本:由登记员接到标本后,立即送到检验科。 1.4.分泌物作PCR标查,由登记员统一收集后,两小时内送到检验科。 2.病房 2.1常规标本 由病房护士采集后,由助护统一收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检。早上八点半前全部送检完毕。 2.2.急诊标本 由病房护士采集后,由助护送到检验科,此类标本的送检不受时间限制。 (三)标本的接收 1.登记员在接收标本时,认真,仔细地核对标本。 2.检查标本与检验申请单是否一致性。工作人员有权拒收检验申请有不一致的标本,标签不清的标本。检验申请有不清晰时,应即时与临床科室或相关人员联系核实。 3.标本接收人须检查标本状态。 4.标本在下列情况下,视为不合格,工作人员有权拒收该标本。 A.无被检标本基本信息或与申请单不符合(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检验项目等) B.使用不适当的容器 C.容器有破损 D.标本外泄污染 E.标本溶血 F.标本量不足 G.其他 5.后续处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应记录其状态并及时通知临床重新送检。 (四)标本的处理 标本接收合格后,按相应的SOP对标本进行处理,检测。见相关的SOP。 (五)标本的保存 1.不能及时处理的标本,须按要求处理,按检验项目要求保存,并作好记录。并随时能在实验室人员的监控下,保存标本的标本区必须上锁以保证标本的安全。 2.标本检验完毕后,放到标本保存室冰箱中保留一周,以备随时复查。 3.已放置一周的废弃标本经确认后,保持容器完整,每天下午由负责清洁人员装入黄色胶袋中,交医院集中焚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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