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规范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检测的操作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0 范围 适用于本医院实验室对待检标本中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的检测。 3.0 参考 3.1《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诊断试剂盒使用说明书》 3.2《待检标本制备程序》 5.0 程序 5.1 制备待检标本:参照待检标本制备程序。 5.2 检测待检标本 5.2.1平衡:将试剂盒各组分从盒中取出,平衡至室温(18℃-25℃),微孔板开封后,余者即时以自封袋封存。 5.2.2配液:浓缩洗涤液配制前充分摇匀(如有结晶析出应充分溶解),浓缩洗涤液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按1:19稀释后使用。 5.2.3编号:将微孔条固定于支架,按序编号。 5.2.4加样:按顺序分别在相应孔加入50?l待测血清样品或阴、阳性对照血清。 5.2.5温育:置37℃温育15分钟,室温平衡2分钟。 5.2.6洗涤:用洗涤液充分洗涤5次,洗涤完后扣干(每次应保持30-60秒的浸泡时间)。 5.2.7加液:每孔加入抗原、酶标记抗体各50?l,轻拍混匀。 5.2.8温育:置37℃温育30分钟。 5.2.9洗涤:用洗涤液充分洗涤5次,洗涤完后扣干(每次应保持30-60秒的浸泡时间)。 5.2.10显色:每孔加底物A、B各50?l,轻拍混匀,置室温暗置15分钟。 5.2.11终止:每孔加终止液50?l,混匀。 5.2.12测定:用酶标仪双波长450nm/630nm测定各孔OD值。 5.3 结果判定 5.3.1临界值(C.O.)的计算:临界值=阴性对照孔OD均值N×2.1;阴性对照OD均值大于0.1时应重新试验,小于0.05时以0.05计算 5.3.2结果判定:样品OD值S/C.O.≥1者为HAV-IgM阳性;样品OD值S/C.O.<1者为HAV-IgM阴性 5.3.3根据检测OD值判断标本阴、阳性。 5.4 报告检测结果 5.4.1实验操作人员将最终测定结果记录在相应的实验结果记录单中并确认签字。 5.4.2实验操作人员提交最终检测报告。 5.5注意事项 5.5.1洗涤时各孔均须加满,防止孔口内有游离酶未能洗净。 5.5.2加试剂前应将试剂瓶翻转数次,使液体混匀。如果滴加,滴加前应弃去1-2滴。滴加时瓶身应保持垂直,以使滴量准确。注意勿将试剂滴在孔壁上。 5.5.3所有样品都应按传染源处理。 5.5.4样本显色深浅与样品中抗体的含量没有一定正相关。任何一种测试都不能绝对保证样品没有低浓度的抗体存在。 5.5.5封口膜使用说明: (1)微孔板拆封后,在取出当天所需的微孔条后,其余微孔条可以封口膜封存以避免受潮。在封存时,注意勿把封口膜粘贴到微孔条底部,以免影响其透光性。 (2)微孔板温育时,以封口膜覆盖孔口,可避免其它因素对实验带来的非预期的影响。 5.5.6不同品名、不同批号的试剂不可混用,以免产生错误结果。 5.5.7检测试剂盒应于2-8℃避光保存,当天剩余试剂及时放回冰箱中保存。 6.0 附件 6.1实验结果记录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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