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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之浅读

2017-3-10 00:29| 发布者: 忘不了你| 查看: 3435| 评论: 0

摘要: 宫济武,主任技师,卫生部北京医院输血科主任。现兼任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血型室主任、河北北方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标准委员会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输血协会常务理事、 ...

       宫济武,主任技师,卫生部北京医院输血科主任。现兼任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血型室主任、河北北方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标准委员会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输血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输血协会临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输血科分会副会长、北京市临床输血控改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输血协会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输血杂志》、《临床输血与检验》、《北京医学》杂志输血专栏编委。

 

管理办法修订背景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日趋完善,医疗服务呈现“井喷”趋势,血液工作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一)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010年入院人数比2009年增长12%,手术人次增长14.7%,采血量仅增长7%。采血量的增长不能满足医疗增长对血液资源的需求的增长,供血缺口逐年加大。

       (二)血液安全隐患持续存在。因为血液检测“窗口期”的存在,血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输血相关传染性疾病时有发生,已经造成多例输血感染丙肝、艾滋病的发生。如《2009年全球艾滋病流行报告》显示中国已有74万人感染了艾滋病毒,《2011年全球艾滋病疫情报告》公布中国感染人数已达78万,血液检测压力加大,血液安全风险增加,减少患者输血暴露的机率成为降低输血相关传染性疾病发生率的必然途径。

       (三)临床合理用血水平有待提高。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仍有不少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血液使用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严格掌握输血指征,降低不合理用血是血液节流,缓解供需矛盾的一种方法,同时加强血液保护降低异体输血的比例同样是保障输血安全,减少患者输血暴露机率的一种有效的途径。

       (四)临床用血管理存在提高的空间。由于医疗机构管理组织不健全,制度存在管理漏洞,在人力和物力等方面投入不足等原因,造成输血事故时有发生,血液库存管理水平不能应对供血紧张常态化形势下的医疗保障,应急保障机制不健全,血液调剂不到位等医疗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医疗安全。

 

管理办法概要

       围绕如何更好的解决以上输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新管理办法主要在以下几个主要内容进行修订。针对临床用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加强管理组织建设和明确职能为基础;以健全管理制度为切入点;围绕“科学、合理利用血液资源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效”的目标;“构建临床用血管理组织体系”和“对临床用血全过程的管理”两条主线。

       (一)新老管理办法的比较。法律地位不同。新版管理办法为部长令,老版管理办法为部颁文件。卫生部令属国家法律法规,其文件内容中有法律责任的规定,并有罚责的规定,文件的执行力度及强制力度加强,法律地位提高;文件体例不同。新管理办法分为六章41条,老管理办法五章22条;科学合理用血内涵不同。新老管理办法均提倡科学合理用血,但其内涵发生变化,新管理办法注重安全、有效用血,老版管理办法中的科学合理用血注重规范用血。

       (二)管理办法的主旨。树立血液是人类稀缺资源,临床需安全有效输血的理念;建立安全有效用血的保障体系;健全临床用血质量监控和改进机制。

       树立血液是人类稀缺资源,临床需安全有效输血的理念。在临床输血治疗中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临床医生,其输血理念正确与否决定了输血治疗效果和安全,如何使临床医生在输血安全、稀缺资源控制及临床有效输注三个方面选择最佳结合点,做到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输血,选择适合的病人,采用适当的血制品,在适宜的时机以恰当的剂量进行输血治疗。对输血的认识恰当与否直接关系输血治疗的安全和效果。2003年WHO国家血液临床使用备忘录中指出:输血是患者治疗中极其重要的方面。如正确使用,它可拯救生命和改善健康。但是,输血具有急性或迟发性并发症和输血传播传染病的潜在风险,只应用于可导致病人死亡或引起病人处于严重状况而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有效预防或治疗的疾病。血液是一种稀缺的人类资源,确保其安全性和临床效果需要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投入。国家采供血机构负责确保向需要输血的所有患者提供充足的安全血液。国家卫生规划应制定政策和战略以减少对输血的需求,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输血,以确保安全和合理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

       建立安全有效用血的保障体系。通过两条主线建立安全有效输血的保障体系,一条主线是组织机构的建设,在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健全临床用血的管理组织,明确其管理职责,特别是在医疗机构,在管理办法正文中将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或血库的建立要求及职责给予明确界定。二是在临床用血全过程管理的制度建设,明确要求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健全临床用血质量监控和改进机制。为保证管理制度及管理职能有效实施,利用持续改进的管理手段建立用血管理的监督保障机制,在法律责任和罚责中给予充分的体现和要求,同时利用医院等级评审的管理优势,将管理办法中相关管理要求,纳入等级评审的条款中,确保管理办法实施效果。

       (三)管理办法的要点体现。新管理办法在以下五个方面体现用血管理的重点。

       管理原则: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执行到位、监管有力。

       管理方针:立章建制、重在内涵。

       管理主题: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保护血液资源。

       管理核心:以病人为中心,关爱生命保障有序。

       管理重点:节约稀缺资源、安全有效输血。

 

管理办法重点条款解读

 

第一章 总则

       总则共四条,包含了:管理主旨、管理目的、管理依据、管理机构、管理要求、管理范围。总则是本办法总体思路的概括和集中体现。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条文浅读:关于办法的立法主旨和依据。

       第二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条文浅读:关于临床用血管理机构及职责要求。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条文浅读:是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范围和要求。明确医疗机构管理的要求及管理内容,确立临床用血管理的原则;用血管理重点体现持续改进管理原则,保障患者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管理目的。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条文浅读: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本章共七条,是关于医疗机构、省级卫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组织及其职责的规定。此章内容是临床用血管理两条主线之一,是用血管理的基础,是本办法的重中之重。

       第五条 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条文浅读:是对卫生部在我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中的专家组织建设与职责的要求。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条文浅读:是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临床用血管理中职责的要求。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条文浅读:是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责任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说明法定代表人要对临床用血管理承担全面责任。此条的规定另一侧面也提示输血科主任应学会和主管领导的有效沟通,确保输血管理的法人效力。

       第八条 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或血库)、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条文浅读:本条明确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工作组)具体组成及管理地位,同时对输血科和血库在医疗机构中用血管理职责的明确定位。过去对输血科或血库的定位比较模糊,部分人认为输血科是医技科室,只负责输血相容性检测和库存发血等技术工作,此条给出新的明确定位,除上述技术工作外,在用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在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下,负责临床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三)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四)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五)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六)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条文浅读:本条是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的具体职责。

       (一)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医疗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机构涵盖临床用血全过程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至少包括临床用血原则、输血指征、用血申请、知情告知、血液入库、发血、取血、相容性检测、配合性输血、急救输血、大量输血、输血记录、输血不良监测、用血评估等相关管理要求或原则。是本医疗机构各科室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制定的原则和要求。

       (二)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根据本条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需评估确定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评估依据的要素包括存在的问题、工作重点、工作目标、行政管理要求等。

       (三)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本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要建立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制度,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从而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评估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关键参数和要求:

       a) 评估目前医院各科室用血模式
       b) 针对血液的来源、数量、质量进行血液保障安全性评估
       c) 探讨减少异体输血机会的方案
       d) 评估现有输血指征控制标准
       e) 评估术前贫血管理的有效方法
       f) 评估自体输血采用标准
       g) 医院及重点科室年度用血分析
       h) 评估控制目标和管理措施的效果

       (四)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机构中与临床用血相关的任何未预期或不适的症状、体征、疾病或可能导致身体伤害的事件。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包括输血差错、各种输血不良反应、输血传播疾病、超申请量输血、过度输血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输血相关事件,目的是通过持续改进降低输血风险。

       (五)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血液保护是指在围手术期的各个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技术或联合使用多种技术进行血液质和量的保护,减少失血,做到少输异体血,甚至不输异体血。具体包括:样本采集控制(医源性贫血控制)、术前预储式自体输血技术、术前通过药物治疗(如促红细胞生成素和铁剂的应用)纠正贫血、术中等容(高容量)血液稀释、术中(术后)自体血的回输技术、血液代用品的使用、合理把握输血指征、成分输血技术、控制性低血压技术、体温保护技术、术中体位的调整、术中止血技术(微创、激光、超声刀等)、止血药物的合理使用等。

       (六)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根据本条规定,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还应当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并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作。

       条文浅读:是医疗机构对输血科或血库设置的相关要求,与老办法中的要求区别较大,其设置要求标准与卫生部发布的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相统一,避免文件之间的要求的不一致造成的无所依从的矛盾。同时更加适合实际工作需要,重点要求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输血科及血库的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

       (二)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三)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

       (四)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

       (五)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六)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咨询;

       (七)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

       (八)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

       (九)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条文浅读:本条规定了输血科及血库主要职责。

       输血科或血库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架构内,在医院行政部门的指导和授权下,实施具体的输血管理工作。其工作的内容决定临床安全有效输血开展的水平。同时工作内涵也同样对学科的发展意义深远。

(一)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

       此为输血科和血库工作的重中之中,是科室工作的核心,是保证临床安全有效输血的基础。质量管理体系应涵盖输血相关实验室及临床用血两个方面。

       在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中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即为指挥和控制输血科或血库建立临床用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实现这些质量目标的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构成包括:组织结构、程序、过程、资源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结构包括技术管理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组织结构。程序是指活动所规定的途径。应覆盖临床用血的全过程,至少应包括:文件管理程序、输血实验室管理程序(标本、仪器、设备与试剂的管理、血液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等)、血液库存管理程序(入库、出库、库存、发血等)和用血管理程序(输血申请、用血评价、血液输注等)、血液保护管理程序、相关记录管理程序及输血信息管理程序等。

       过程是指完成程序要求的所有资源和活动等全部操作过程的要素要求及实现目标所必需的要素要求。包括的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操作规程,资源包括人员、设备、设施、资金、技术和方法。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和依据,是建立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质量体系文件覆盖临床输血的全过程,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准操作规程(SOP)、记录。

(二)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血液储备是输血科或血库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保证正常医疗秩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用血管理委员会依据本医疗机构的医疗实际制定的血液储备指导原则是输血科或血库制定血液库存的重要依据。

       在供血紧张常态化的状况下,保障医疗安全成为用血安全的第一要务,在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安全的情况下,如何调配有限的血液资源成为血液储备的核心。输血科/血库应在用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设置适宜本医疗机构急救和诊疗安全的库存模式,确立急救库存及安全库存的储血数量和种类并建立库存分级管理及权限分配,特别是在供血紧张的情况下配合血站的供血预警建立安全协调的供血模式,确定医疗机构内的库存预警及响应机制。

       在用血量较大的医疗机构,应设立急救库存和安全库存预警线。库存血数量降至急救库存线时,血液只应用于急救时危及生命而无其它方法替代的状况,其发放权限在医院医务处(科)以上主管领导。库存血数量降至安全库存线时,血液只应用于危重症输血治疗而无其它方法替代的状况,其发放权限在输血科主任以上主管领导。其它预警库存的设立及响应按照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方案实施。

       在用血量极小的医疗机构,常规备库因其用血不确定经常会因过期报废,其库存的设置应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医疗机构的医疗特点在经济和安全两方面进行权衡确定其取舍。

(三)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

       输血科(或血库)应当根据本院临床用血需求和计划,向血站上报用血计划、进行预订;需特殊稀有血型血液时,应提前预约、确认取血时间。血液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并完成入库登记;血液应分类储存、按照先后次序整齐排放,维持保存温度,严格按照各类血液及成分储存期限保存、严格执行报废的报批手续。输血科(或血库)接受临床医师的输血申请单,核对后进行血液发放工作。

(四)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

       输血科(或血库)应负责进行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即指红细胞、血小板和白细胞血型血清学检测的质量管理。

(五)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输血科(或血库)工作人员应当与麻醉科等临床医师合作,推动多种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的开展,包括各种减少出血的措施(控制性降压、血液稀释、抬高手术部位、维持正常体温、止血药的应用、微创技术、外科止血技术的改进)、自体血输血(术前储备自体血、术中/术后自体血回输)以及术前纠正贫血及凝血功能障碍等。

(六)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咨询。

       输血治疗会诊是临床安全有效输血的重要环节。但目前输血相关的会诊需要规范和建设,特别是输血医师的培养,不仅是输血工作的需要,也是输血医学学科发展的需要。

       注重输血医师的指导和会诊,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医学涉及面广,是基础医学和多学科交叉的领域。合格的输血医师应该是复合性人才,是集临床医学、输血医学、血库实验室、血液管理、科研为一体的人才,比临床专科医师或实验室技师标准要求更高。

(七)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熟悉临床用血不良反应的类型、临床表现及应对措施。发生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应按程序立即处理,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并应定期汇总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要定期进行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研究和总结防范措施、处理方法。

(八)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

       血液治疗相关技术包括血细胞分离、血液成分去除及置换等技术,根据临床治疗的需要,输血科或血库工作人员需要与临床医师合作,参与开展相应的血液治疗技术。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保证落实。

       条文浅读:本条是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医疗机构要依据用血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要求和原则,制定临床用血管理的具有院级管理效力的管理制度和输血技术工作规范或各相关医疗专业方向的输血指南。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提供的血液。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核准。医疗机构应当配合血站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

       条文浅读:卫生行政部门为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应结合当地采供血实际情况为用血医疗机构指定供血血站,建立有效的库存动态预警(依据采血量、库存量及供血保障率等相关参数建立)机制和响应机制,确保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科研用血是指因科研需要使用采供血机构所采集无偿献血血液的情况。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条文浅读:是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计划及合理用血评价的要求。

       用血计划一方面是指根据血液库存量和用血患者血液需求量决定血站或血液中心送血(或取血)的血液品种、血型、数量,包括年度用血计划、月用血计划和周用血计划;另一方面是指根据血站、血液中心血液预警的血液供应的紧张程度或供血偏型情况,在收住择期手术患者时根据血型和预计用血情况安排适宜住院患者入院,对手术患者安排自体贮血、术中血液回收或异体输血,统筹全院择期用血,确保急诊抢救用血。

       临床用血计划的制定应根据上一年的总用血量、住院及门诊患者的人均输血量、手术患者的平均输血量、预计本年度患者增加率等估算本年度的用血量。医院应每年向指定采供血机构提交本年度用血计划。输血科应根据平均每天用血量、急诊用血量制定相应血液储备计划。输血科每半年应根据实际用血量对用血计划进行评估。

       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是指通过对输血医嘱、申请单的审核、输血指征评估、输血前相关检测项目及对输注后输血效果指标的监测,对临床输血的恰当程度和患者输注效果的管理过程,目的是有效利用血液资源,控制输血风险。评价内容至少包括:输血决策条件分析,输血量的统计比较、平均每次输血数量、输血前的检测比例、输血前检测指标的平均值、不同输血指标的用血比例、患者输血百分比、不同输血量的患者比例、红细胞输注不合理输血的百分比、FFP输注不合理输血的百分比、血小板输注不合理输血的百分比、血液发出的库存天数的比例、单病种用血量、手术台均用血量、出院人均用血量、输血患者比例、输血患者人均用血量、临床专业科室用血分析等相关控制管理指标。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是医院临床输血相关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医院应制定用血评价制度,合理用血评价制度应包括负责评价的部门、评价内容、评价的频率等。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组织对医师的用血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医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等进行管理,保证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条文浅读:本条明确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流程中的具体管理规定和要求。

       库存预警是结合采供血机构的供血预警及本院血液库存量及医院医疗工作进行的血液调控管理。血液库存管理不单纯是血液的出入库和贮存温度的监控,更重要的是对血液库存的优化和血液在库短期贮存用出率的提高。这主要是由血液的贮存特点决定的,按目前常规使用的血液保存液配方,红细胞悬液和全血保存期为35天,但随保存时间的延长,血液中的一些有效成分如2、3-二磷酸甘油酸、三磷酸腺苷等含量逐渐减少,而一些细胞代谢成分如血钾、血氨和游离血红蛋白等逐渐增加,能在较短贮存期内将血液及时输用可保
证较好的临床输血治疗效果。其统计评价指标为贮存天数用出率,贮存短期用出的比率越高说明库管理优化调控能力越好。
       库存优化的要素包括;安全储血量、用血调控、择期用血评估、相容性检测项目组合。安全储血量是指库存各型血液的最低贮存量,该数量应能满足医疗机构向血站提出抢救用血申请,至血站送达或取回血液,并完成血液相容性检测所需时间内临床抢救对血液的需求。安全储血量一般不少于3天常规医疗用血量。

       用血调控是根据申请用血的方式(急诊输血、手术备血、平诊输血)和病种对血液贮存时间的要求,调配相应血液。原则是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按采血日期先进先出。择期用血评估主要针对手术用血,是根据申请用血的病种的实际用血情况对临床医师申请的数量及对血液贮存时间的要求进行测算,以确定由血站调配血液,平衡库存的评估手段。原则是按该病种即往用血数据统计的平均数和手术执行者的用血习惯综合测算,再将全部备血总计后增加一个风险基数,确定为增加库存的血液数量和种类。相容性检测项目选择主要取决于是否开展抗体筛检检测。如对用血者和供应的血液均开展抗体筛检检测,则择期用血时,对抗体筛检检测阴性受血者,不将库存血液固定分配进行提前交叉配血,而是在临床发出用血要求时,临时选取库存较长的血液优先发出,以确保在库血液贮存短期用出率的提高。有临床需求和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考虑建立符合血液保存条件的,可以到用血现场的小型移动血库以满足临床紧急情况需大量输血时的现场抢救需求。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

       (一)血站的名称;
       (二)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储存条件。

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条文浅读:本条是对血液接收、入库及贮藏要求的规定。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在血液发放和输血时进行核对,并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

       条文浅读:本条是对血液发放和输注管理的要求。本条款还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要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这里的收是指血液送达用血科室后,由用血科室护士接受血液;领是指临床用血科室医务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发放是指输血科(血库)人员发出血液。这些活动执行者涉及输血科(血库)和临床用血科室,本条款强调执行者必须是这两个科室的医务人员,患者家属等其他人员不得涉及这些活动,目的是从岗位人员要求上来保障血液领取和发放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条文浅读:本条是对血液储存的规定和要求。

       条文解读:

       为保持血液成分的生理活性和功能、避免发生细菌污染等,必须在正确的温度和适宜的保存条件下储存各种血液成分,否则就可能导致血液成分生理活性下降,影响血液成分疗效。细菌污染和红细胞破裂释放的钾离子等可能导致受血者发生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甚至可能导致受血者死亡。为保证输血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本条款明确规定了全血、红细胞和血小板的储藏温度;血液储存温度必须24小时有效监控;储血环境应该达到要求。

       全血和红细胞应当保存在血库专用冰箱(4℃)内,根据《血液储存要求》(WS 399-2012)规定储存温度为2℃~6℃;血小板必须使用专用血小板保存箱保存,储存温度为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新鲜冰冻血浆(冰冻血浆)应当使用低温冰箱保存,储存温度为-18℃以下,解冻后2℃~6℃保存,应24h内输注。

       血液储存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是血液储存温度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可以通过对血液储存设备24小时连续温度监测,以确保一旦储存温度发生超出安全范围的变化时或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提醒相关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血液质量受到影响。贮血设备温度监控分为人工监控和自动监控两大类。

       (一)冰箱自备的温度显示、超温报警和温度记录纸及人工定时观察。冰箱有自配设备的温度监控,同时每天都要对储血冰箱的温度进行定时人工记录,并配合温度记录纸来实现全程温度监控。此种手工记录温度的方法比较繁锁,不仅在观测点记录温度,还需观察记录纸上在上次记录点至此时的变化情况。由于多数冰箱温度记录仪为盘式,记录纸多为圆型,记录一圈后新记录将覆盖前一圈的记录,有失控记录时必须更换新纸,否则记录重叠后无法识别是在那个时间段的失控记录。因此,不仅效率低而且也不准确,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冰箱温度的变化,及时解决问题。

       (二)单独安装的数字化温度管理系统。此系统分为有线和无线两种方式,主要由专用温度探头(有线和无线)、计算机、打印机、报警用音箱、记录软件、手机发射器组成。在贮存设备中可安装温控探头,使用普通网线(或无线)与安装好记录软件的计算机相连,同时在值班室、发血室以及相应部位安装报警装置;必要时,可按预设程序将温度监控信息通过手机发射器发出短信报警,实现贮血设备的全自动温度监控。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输血治疗方案。

       条文浅读:本条款规定了医务人员在临床用血管理中的任务和要求。医务人员在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输血以及输血量时,需要从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两方面综合考虑。严格输血指征,减少不必要的输血,在正确的时机输注适量的血液,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有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对于输血适应征,特别是手术创伤患者输血指征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临床医师应依照此规范制定输血治疗方案。

       输血治疗方案是临床医师在决定为患者进行输血治疗的决策,决定输注异体血治疗时,除结合临床指征外还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临床整体治疗进程的时限;什么是对该患者最合适的治疗方法,输血是否为唯一可选择的决定,是否有其他有效方法替代异体输血;输血治疗的缺陷是什么,血液成分疗法的潜在危害是什么,血液成分的质量和安全性如何,输血危险的风险能否被避免或减少到最小;血液成分的剂量是多少,标示的是何种成分;应该如何管理和监控血液成分;在临床可接受的时限内纠正血液学的不足有无特效疗法;从成分来源到完成输血过程的医疗成本是什么;患者是否应完全知晓医疗决定,潜在的益处和风险;患者是否拒绝输血等一系列输注条件。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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