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生儿筛查中心及实验室: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是预防儿童病残、提高人口素质的有效措施,也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重要工作。卫生部已颁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已明确规定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应当接受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质量监测和检查”。为了更好地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以及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加强新生儿筛查信息管理,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现将2015年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统计表发给各筛查中心及实验室,望各筛查中心积极配合此项工作。我们会将汇总的信息反馈给各筛查中心,使每一筛查中心能够了解到目前全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现状。 希望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能配合此次调查,并通过此次调查,加强自身的信息管理工作。请认真填写调查表(不能有缺项)。并将调查表于2016年2月28日之前在检验医学信息网(www.clinet.com.cn)首页或在网页“新生儿疾病筛查”栏目进行直接网上填报。 地 址: 北京东单大华路一号 北京医院内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室间质评室 邮 编: 100730 联 系 人: 王治国 王薇 电 话:(010)65273025 或58115055 电子邮箱:EQA@nccl.org.cn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二O一六年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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